
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報名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經省衛(wèi)生計生委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招聘方案后,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安寧醫(yī)院、省衛(wèi)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公告。(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海南省安寧醫(yī)院組織人事科
(?谑心虾4蟮罇|10號,電話0898-66988767)
4、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安寧醫(yī)院2018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考生可在我院網站上下載報名表填寫)。并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戶口本和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原聘用合同未滿或未解除聘用合同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確因報名人數(shù)少達不到該比例的,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可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省安寧醫(yī)院網站予以公示,無異議的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荚嚢üP試、面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第三方命題。內容以各招聘崗位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筆試合格線,筆試成績在我院網站公布。
3、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答辯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
(2)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人選:從筆試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考生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錄用。面試之前,對將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若需遞補,由招聘領導小組視情況研究決定,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和面試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荚嚦煽冊谖以壕W站公布。
(五)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我院網站公布。體檢由我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不合格和未按時體檢的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若需遞補,由招聘領導小組視情況研究決定,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公示。根據考試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我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院或省衛(wèi)生計生委組織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我院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