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三級)考點之倉儲合同的簡介、特點及特殊特征。
倉儲合同簡介:
倉儲合同是一種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時倉儲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合同特點:
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qū)別,如前所述,倉儲合同有其法定的特點,所以在簽訂履行時要注意自己權利義務的內容、起始時間,這決定著承擔責任的內容和開始時間,例如合同生效時間二者不同,前者為成立時生效,后者為交付時生效;前者均為有償,而后者有償與否則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特殊特征:
。╨)倉儲的貨物所有權不發(fā)生轉移,只是貨物的占有權暫時轉移,而貨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仍屬于存貨人所有。
。2)倉儲保管的對象必須是動產,不動產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對象。這也是倉儲合同區(qū)別于保管合同的顯著特征。
。3)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必須具有依法取得從事倉儲保管業(yè)務的經營資格。
(4)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倉儲合同區(qū)別于保管合同的又一顯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