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網址:2016年金華磐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確定面試(技能測試)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招聘崗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要求技能測試的崗位(茶文化博物館講解員、廣播電視臺電視主持、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服務中心文化員),如報名人數(shù)不足五十人則所有報名人員進入技能測試,超過五十人則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取50人進入技能測試(招聘人數(shù)1名或2名均僅取50名)。技能測試內容主要包括崗位所需的業(yè)務技能及綜合素質,參加技能測試人員不再參加面試。
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入圍面試(技能測試)的人員放棄面試(技能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