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并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ǘ┓⻊諘r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喂養(yǎng)。
。ㄈ┓⻊諆热荩海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wèi)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衛(wèi)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喂養(yǎng)。
。7)月嫂應遵守職業(yè)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ㄒ唬┮曳阶龅狡降却,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ǘ┮曳降健爸行摹苯唤榻B費180元預定月嫂后,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ㄈ┰律┑墓べY,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ㄋ模┰律┑墓ぷ髌跒橐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后自行解除合同關系。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xù)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ㄎ澹┘追脚沙龅脑律┰谝曳椒⻊,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