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98年3月31日前、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1)大專學歷的,要求年齡28周歲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限本市戶籍或生源;
(2)本科學歷的,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不限戶籍;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不限戶籍;
(4)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5)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具體見崗位簡介表,招聘崗位專業(yè)參考《2016年徐州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5.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我市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1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