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長期缺編問題,確保開足開齊各門課程,促進特殊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惠安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聘一批農村中學教師到特殊教育學校任教,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范圍
本縣范圍內農村中學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的公辦教師。
二、選聘崗位
擬選聘7人,分別為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1人。
三、選聘對象條件
1.熱愛特殊教育事業(yè),有愛心和責任感。
2.年齡:男在50周歲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歲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備中學二級及以上教師技術職務,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5.在農村同一所學校連續(xù)任教6年(含6年)以上。
四、選聘程序及要求
1.參加選聘對象應填寫選聘報名登記表,經學校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參加報名。
2.由教育局、公務員局、編辦等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
3. 選聘人選分學科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初步人選,報縣公開選聘領導小組審批,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縣教育局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按原來學校已聘任的專業(yè)技術職務等級,繼續(xù)在新單位予以辦理聘任。
4. 選聘上的教師必須在特教學校工作滿6年方可申請調動。
五、選聘形式
選聘采取筆試形式。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實踐綜合知識。試卷由教育局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命題和評卷。
六、時間安排
1. 2015年6月20日--30日,組織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點:惠安縣教育局人事股303,逾期不予受理。)
2. 2015年7月6日-9日,資格審查。
3. 2015年7月21日組織筆試。
4.2015年7月25日公布筆試成績及初選結果;
5. 2015年8月,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其他事項
1.參加選聘對象在報名時應攜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及個人連續(xù)任教年限學校證明。同時應確保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其他未盡事宜將由縣編辦、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整個招聘過程的各項公告及結果均在惠安縣教育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及時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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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選聘農村中學教師到特殊教育學校任教報名登記表.doc
惠安縣編委辦 惠安縣教育局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