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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待遇:
即日起,新聘高層次人才待遇按校字(2013)23號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層次人才引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青年拔尖人才待遇按校字(2013)36號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青年拔尖人才選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教師待遇按照校字(2013)24號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師資補充暫行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新聘高層次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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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人才類別 |
薪酬 |
住房待遇 |
工作啟動 基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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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青獲得者,教學 |
聘期三年年薪總和不低于150萬元 |
提供人才引進留用房一套(約160平方米,現(xiàn)市值約200萬元)并提供安家費30萬元 |
辦公條件、工作啟動基金、學科建設經(jīng)費、團隊建設、招收研究生等根據(jù)受聘人員實際情況,一人一議。 |
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待遇,校內醫(yī)療綠色通道;協(xié)助解決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學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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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特聘教授 |
聘期三年年薪總和不低于100萬元 |
享受學校住房安置補貼100萬元或可申請購買學校人才引進留用房(按市場價折價) |
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待遇,校內醫(yī)療綠色通道;協(xié)助解決子女入學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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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 |
聘期三年年薪總和不低于70萬元 |
享受學校住房安置補貼70萬元 |
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待遇,校內醫(yī)療綠色通道;協(xié)助解決子女入學等問題 |
2、新聘教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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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啟動基金 |
購房補貼 (萬元)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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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萬元) |
其它學科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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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講師 |
5-6 |
3-4 |
32 |
學校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提供引進人才過渡房或單身公寓租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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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
6-8 |
4-5 |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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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10-20 |
5-10 |
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