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fā)〔2013〕1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數據統(tǒng)計分析,經與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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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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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鑒證師 |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
120分 |
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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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基礎知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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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政策法規(gu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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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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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100分 |
6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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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 管理師 |
物業(yè)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10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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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經營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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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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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管理實務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參加考試人員各科目考試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6日前送我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fā)放本專業(yè)資格證書的依據。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