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造價員考試成績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2013年造價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閩建價〔2013〕38號
各參考人員:
2013年造價員資格考試采用標準化考試,由機器閱卷和評分,我站對閱卷和評分環(huán)節(jié)已進行了反復校驗和確認,故此,除以下情況外,原則上不安排成績復核:
。ㄒ唬┛忌鷧⒓恿丝荚嚨樵兘Y果為缺考的;
(二)出現(xiàn)異?荚囘`紀記錄的;
。ㄈ┛忌畔⑻钔垮e誤的。
考生如有以上情況,可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將要求復核的書面報告?zhèn)髡嬷?591-87613711。報告上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聯(lián)系電話、要復核的科目和目前成績,并詳細說明申請復核的理由。報考時有工作單位的需在申請報告上加蓋公章,報考時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報告。
我站收到報告后,經復核確需更正的,將于12月10日之前將更正結果反饋考生。
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