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公告
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晉建房函〔2013〕551號
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3〕47號)精神,現將我省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工作
2013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定于10月12日、13日舉行。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務組織工作,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市住房保障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初審部門)負責各市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初審。各有關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依據《〈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fā)〔2001〕128號)、《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有關規(guī)定,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六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三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四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二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三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一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二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一年。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工作流程及安排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于7月15日至7月26日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首次報考人員必須上傳紅底的照片),填寫信息時務必認真閱讀考試文件并遵守報名協(xié)議。
請報考人員謹慎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錯,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提交兩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照片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方可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于7月25日至7月31日,持《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報所在單位,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蓋章后,由工作單位將本單位報考人員信息匯總后,到所在地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或個人)須向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如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3)續(xù)考考生只須提交下載打印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往年準考證原件或復印件(一式兩份)。
(4)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資格證書或通過2012年該項考試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
(5)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本人相關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報名資格終審
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報考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審核章,并簽注審核人姓名),匯總以下資料報我廳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處進行審核:
(1)報送函一份。
(2)《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與申請材料(附身份證、學歷證或往年準考證復印件一式一份)裝訂,另外一份《資格考試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3)房地產經紀人報名匯總表一式兩份及其電子文檔(Excel格式,見附件2)。
(4)2013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的考生,要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資格,方可參加產地產經紀人的考試。
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向省廳房地產市場處報送報名材料時間為8月5日至8月7日,具體安排如下:
8月5日:太原、運城、呂梁
8月6日:朔州、大同、忻州、臨汾
8月7日:晉中、晉城、陽泉、長治
省廳資格審查結束后,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審查結果告知有關報考人員及所在單位。如報考人員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在本部門接收終審通知單起3個工作日內將報考人員的申述說明材料統(tǒng)一上報至省廳。逾期不報送的,視為放棄申述。
(三)網上交費
報考人員于8月12日至8月16日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需通過網上銀行交納考試費用(包括報名費、考務費)。未按時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名。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行字〔2006〕122號)和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有關規(guī)定,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繳納下列費用:
1.報名費:報名費每人次10元,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收取。
2.省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收取。
3.國家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代收。
需領取發(fā)票的報考人員,請于考前一周(即10月9日至10月11日)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事大廳(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302房間)辦理相關手續(xù)(可以代辦)。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考前一周(即10月8日起)登錄原報名網站自助打印準考證,不再另發(fā)。
1.考試科目與時間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科 目
10月12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3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2.有關要求
(1)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2)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 2B 鉛筆和橡皮,由考生自備。
(3)各科目考試范圍以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四、紀律要求
(一)各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審查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資料,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
參加考試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如發(fā)現個人資料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該執(zhí)業(yè)資格,同時將追究相關房地產主管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精神,香港、澳門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3年7月10日
附件1:報名工作有關部門聯系方式
附件2: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