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記者從甘肅省物價局獲悉,全省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出臺,為每人220元。此收費標準為最終收費標準,不得再向申請人收取面試費、試講費、教育學、心理學考試費等其他費用。同時,對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免費頒發(fā)《教師資格證》。
據(jù)了解,此次公布的考試費標準包含教師資格考試過程中發(fā)生的理論考試及操作技能考試等全部費用。對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公民,符合《教育法》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以及在職教師、離(退)休教師等按規(guī)定申請教師資格,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依法接受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對本校任職人員和擬聘人員教師資格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據(jù)了解,此次公布的考試費標準包含教師資格考試過程中發(fā)生的理論考試及操作技能考試等全部費用。對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公民,符合《教育法》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以及在職教師、離(退)休教師等按規(guī)定申請教師資格,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依法接受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對本校任職人員和擬聘人員教師資格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此次考試費收費標準為試行收費標準,自2008年7月1日起執(zhí)行,試行期二年!